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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一方不配合卖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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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5 · 1649人看过
导读:离婚房产分割后一方不配合售卖,分两种处理方式:协议离婚的,先协商,无果则依离婚协议起诉要求履行,判决后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诉讼离婚的,凭法院判决书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采取查封、拍卖等措施实现房产售卖分割。
离婚房产一方不配合卖怎么办

一、离婚房产一方不配合卖怎么办

离婚房产分割后一方不配合售卖,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若双方是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已明确房产分割及售卖事宜,另一方不配合,可先与之协商。协商无果,可依据离婚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经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若是诉讼离婚法院判决书已对房产售卖作出判决,对方不配合,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如查封、拍卖房产等,以实现房产售卖并完成分割。

二、离婚房产一定按出资来源分割吗

离婚房产分割不一定仅按出资来源。

首先,若房产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登记在自己名下,这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其次,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并非严格按出资比例

再者,若一方父母出资购房,明确表示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登记在该子女名下,属于个人财产;若未明确,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另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但要对另一方补偿。所以,离婚房产分割要综合多种因素,出资来源只是其中之一,还需结合房产登记、购买时间等确定分割方式。

三、离婚房产一系列问题如何解决

离婚房产问题需依具体情况而定。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比如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若无特殊约定,通常各占一半份额。

若一方婚前付首付并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房产归登记方,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房产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且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个人财产。

若涉及房产分割争议,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诉讼中需提供购房合同、出资证明、还贷记录等证据,以便法院准确认定房产归属及分割方式。同时,还可能涉及房屋评估、产权变更登记等后续事宜,要按法律规定和法院判决妥善处理。

当遇到离婚房产一方不配合卖怎么办时,除了尝试协商调解,还可能涉及两个紧密关联的法律问题。一是能否通过诉讼请求法院强制分割处置该房产,二是若房产存在未还清的按揭贷款,处置时的债务如何分担。比如,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析产诉讼,胜诉后可申请强制执行房产过户或拍卖;若房产有按揭,处置时需先结清剩余贷款,剩余价款再按离婚财产分割约定或判决比例分配。如果对于这类房产处置的诉讼流程、证据准备,或是按揭债务的具体分担规则还有困惑,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为你针对性解答,帮你妥善解决房产处置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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