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居期间女方出轨能要回送的钱吗
这需分情况判断。若赠送的钱属于彩礼性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可以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
若赠送的钱是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如日常节日红包、表达爱意的小额转账等,通常视为无偿赠与,交付后一般不能要回。但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如购买房产、车辆等,可视为附条件赠与,当结婚目的无法实现时,男方可以主张撤销赠与,要求女方返还。
所以,能否要回送的钱,要根据款项性质、金额大小等具体情形确定,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二、同居期间女方得病男方是否赔偿
同居关系不受《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的保护,同居期间女方得病男方一般无赔偿义务。但存在特殊情形:
若女方得病是男方过错所致,比如男方故意传播传染病等,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男方构成侵权,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涵盖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
另外,若双方有关于患病赔偿的有效约定,男方应按约定履行。不过,若男方基于道义自愿给予女方一定经济帮助,法律也不禁止。总之,通常男方无赔偿责任,有过错或有约定时则需担责。
三、同居期间女方可要求赔偿吗
一般情况下,单纯的同居关系结束,女方不能要求赔偿。因为同居关系不受《民法典》中婚姻关系相关法律保护。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若在同居期间男方有侵权行为,比如实施暴力伤害女方身体,女方可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要求男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另外,若女方因同居期间怀孕流产等遭受身体和精神损害,能证明与男方行为有因果关系,也可主张适当补偿。同时,若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女方可争取应得份额。
当我们探讨“同居期间女方出轨能要回送的钱吗”时,不能仅着眼于出轨情节,需结合赠与性质判断:若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彩礼类赠与,可能因未缔结婚姻主张返还;但日常小额消费、表达爱意的赠与通常难以追回。此外,同居期间若存在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共同经营的收益,即便一方出轨,也可能涉及财产分割纠纷。如果你正面临此类问题,对赠与返还的具体情形、证据收集方式存疑,或需了解同居财产分割的其他细节,别错过专业帮助。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法律从业者为你针对性解答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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