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前如何做婚内财产公证
婚内财产公证是对夫妻婚内财产归属达成的协议进行公证。离婚前办理步骤如下:
首先,准备材料。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结婚证、财产产权证明(房产证、车辆登记证等)以及拟定好的财产协议书,协议要明确财产名称、数量、价值、归属等。
其次,提出申请。双方共同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
然后,公证员审查。公证员会对当事人身份、财产权利证明、协议书内容等进行审查,当事人应如实回答询问,并配合做谈话笔录。
最后,签字领证。经审查符合条件,双方在公证员面前在财产协议书上签名,公证机构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二、离婚前如何提前分割共有财产
离婚前提前分割共有财产,若夫妻双方能协商一致,可签订书面财产分割协议,明确财产分割方式、比例等内容,然后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增强协议效力。
若协商不成,符合法定情形时可向法院起诉提前分割。依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或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夫妻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三、离婚前如何办理期房房产变更
首先需明确,期房在离婚前办理房产变更,要依据具体情况和双方协商结果。若协商一致,可前往开发商处办理合同变更手续。比如经开发商同意,将购房合同中买受人的姓名进行变更。
若协商不成,且房屋已支付部分款项并办理了预告登记等手续,可能需通过诉讼解决。在诉讼中,法院会根据房屋购买资金来源、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综合判定。例如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期房,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也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判决后,可凭借生效判决书等材料,要求开发商协助办理房产变更登记。但整个过程较为复杂,建议提前咨询专业律师,准备好相关材料,依法依规办理,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很多人关心离婚前如何做婚内财产公证,但除了基本流程,还有两个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留意:一是公证后的婚内财产协议,在离婚时是否会因一方反悔而失效?实际上,若公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通常会被法院优先采纳;二是涉及房产、股权等特殊财产的公证,是否需要额外准备证明材料?比如房产需提供不动产权证,股权需提供公司股东名册等。如果您对公证后的协议效力认定、特殊财产的公证细节仍有疑问,或是担心流程遗漏影响后续离婚财产分割,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为您针对性解答,避免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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