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寻衅滋事罪未遂如何判定
寻衅滋事罪是行为犯,通常不存在未遂形态,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可以判定。判定寻衅滋事罪未遂,关键在于行为人已着手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却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
从构成要件看,寻衅滋事包括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行为。若行为人开始实施这些行为,如已准备殴打他人并扬起拳头,但被旁人及时制止,未实际造成伤害后果,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未遂。
司法实践中,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若行为已对社会秩序造成一定扰乱,只是未完全达到既遂标准,也可能认定为未遂。
二、寻衅滋事罪由谁来判定
寻衅滋事罪由人民法院判定。在我国刑事诉讼体系里,对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作出最终裁决是人民法院的职权。
当发生可能涉及寻衅滋事罪的案件,公安机关会负责侦查,收集相关证据,查明案件事实;之后,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后,人民法院通过开庭审理,根据控辩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适用的辩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被告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作出判定。
三、寻衅滋事罪一般会判几年刑期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有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手段、造成后果等情节量刑。比如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的,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关于寻衅滋事罪未遂如何判定,除了需明确是否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这一核心前提,实践中还有两个常被关注的关联问题:一是未遂与既遂的量刑差异。若认定为未遂,通常会比照该罪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具体幅度需结合行为造成的实际影响、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综合判断;二是若行为人在寻衅滋事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即构成犯罪中止),其判定标准与未遂不同,中止更强调主观上主动停止危害行为,而未遂是因外界阻碍未能得逞。如果您对具体案件中如何准确区分未遂与中止、量刑的具体适用等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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