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儿有无权利分得财产
这取决于具体情况。若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有权分得财产。
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女儿不论是否已婚,都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一样,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均等分割的权利。
若被继承人立有遗嘱,明确将财产指定由他人继承,排除女儿的份额,那么女儿可能无法分得财产。
此外,如果涉及到家庭共有财产等特殊情况,需先区分出个人财产与共有财产,再确定女儿对属于被继承人个人财产部分的继承权利。总之,一般情况下女儿有法定继承财产的权利,但具体要依据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定。
二、女儿有无权利继承宅基地
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但女儿对宅基地上房屋有继承权,进而可基于“地随房走”原则使用宅基地。
根据《民法典》,子女是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女儿与儿子继承权平等。若宅基地上有房屋,女儿作为继承人能依法继承该房屋。在房屋存续期间,女儿可使用房屋所占宅基地。不过,若房屋坍塌、灭失,女儿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重新建房,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实践中,因各地政策不同,具体操作会有差异。女儿继承房屋使用宅基地时,要关注当地规定,避免因违反政策造成权益受损。
三、女儿有无权继承父母宅基地
女儿不能继承父母宅基地,但可继承宅基地上房屋。
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个人仅拥有使用权,所以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不过,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可以依法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女儿继承房屋后,可继续使用该房屋所占宅基地。
无论女儿是否出嫁、户口是否迁出本村,都享有平等的继承权。若女儿户口仍在本村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在继承房屋后能继续使用宅基地;若户口已迁出,虽能继承房屋并使用宅基地,但房屋不得翻建、重建,待房屋自然坍塌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除了明确女儿有无权利分得财产,实际中还要注意两种常见场景的差异:一是继承关系中,若父母未立遗嘱排除女儿继承权,女儿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儿子享有同等权利;二是家庭共同财产分割时,若女儿对家庭贡献较大(如长期赡养父母、参与生产经营),可适当多分。若您遇到具体情况。比如父母遗产被兄弟独占、家庭拆迁款未给女儿份额,或不清楚如何举证证明贡献等问题,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梳理权利边界,解答实操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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