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张烜墚律师本科毕业,做检察官5年,自2015年开始律师执业。他曾任天津市某区检察院检察官,还在区委办公室、区委督查室、区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厅工作锻炼。在检察院工作期间,于侦查监督科(批捕科)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积累了大量刑事案件办理经验。
转岗律师后,他在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学习民事和行政法律知识,学通了刑、民、行三大法律,对处理各类复杂法律问题,尤其是“刑民行”交叉案件有独到见解。2019年,他带领的团队规模达10人,2020年带领刑事团队加盟靖霖律所,创办靖霖天津分所,专注办理刑事案件。
张烜墚主任担任上海靖霖(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等多个职务,执业以来带领团队办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取得各类无罪案例150余件。他首创“捕前辩护”概念,亲自办理的捕前阶段介入案件,不批捕概率较高。此外,他还研发了14门刑事辩护课程,获得入选2025年天津市律协刑事专业领域专业律师名单等多项荣誉。
二、主办案例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上诉人安X于2013年至2014年期间,多次帮助他人虚开发票,涉嫌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安机关对其刑事拘留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若罪名成立,安X将面临刑事处罚。
张烜墚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安X,详细了解案件事实并进行专业分析。律师团队经分析认为,本案存在两个核心无罪辩护点:一是安X虽虚开发票,但已足额缴纳相应税款,未造成国家税收损失,不具备社会危害性;二是案件已过法定追诉时效。
张烜墚律师主动与公安机关多次深入沟通,阐述辩护意见并提交法律意见书。最终,公安机关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认为安X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且已过追诉时效,决定释放安X并撤销案件。
在本案中,张烜墚律师从复杂法律关系中找到关键突破口,为无罪结果奠定法律基础。他在侦查阶段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将案件“拦截”在移送审查起诉之前,缩短了当事人被羁押时间,降低了诉讼成本。其对刑事追诉时效制度的娴熟运用,体现了深厚的刑事辩护功底和丰富办案经验,帮助当事人洗清罪名,维护了法律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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