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的时候结婚彩礼是否要退还
一般情况下,离婚时结婚彩礼是否退还需视具体情形而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彩礼应当予以退还。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比如,双方虽登记结婚,但婚后一直未共同居住,这种情况彩礼可能会被要求退还。又如,一方因给付彩礼导致家庭经济陷入困境,难以维持正常生活,离婚时也可主张退还彩礼。但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形,彩礼通常视为对双方婚姻的赠与,离婚时无需退还。
二、离婚的时候股权是否能够分割
离婚时股权能否分割需视情况而定。
若股权为夫妻一方在婚后以个人财产出资取得,且该股权登记在出资人名下,那么这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若股权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取得,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予以分割。分割方式通常有两种:一是直接分割股权,二是对股权所对应的财产价值进行评估后,由双方协商或通过法院判决进行补偿。
比如,一方婚后用夫妻共同存款投资公司取得股权,离婚时可按上述方式处理。具体分割还需结合公司性质、公司章程规定等综合判断,以确保分割符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
三、离婚的时候可不可以要精神损失费
在我国离婚时,无过错方在特定情形下可主张精神损失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其中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主张精神损失费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行为,以及该行为给自己造成了精神损害。法院会综合考量过错程度、损害后果、当地司法实践等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需注意,单纯感情不和等一般情况不能主张精神损失费。
比如,一方长期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致使另一方精神受到严重创伤,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依法主张精神损失费。
离婚的时候结婚彩礼是否要退还,并非简单的“是”或“否”,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比如法律明确的两种常见退还情形: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或给付彩礼导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难(需以离婚为前提);但如果彩礼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开销,实践中可能会酌情减少返还数额。此外,不少人还会纠结彩礼返还的举证问题。比如需要哪些证据证明给付了彩礼、数额多少,这些细节直接影响主张能否被支持。若您对具体情形下彩礼是否该退、返还数额如何确定、举证要点还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理清思路、解决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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