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十多年之后还能请求赔偿不
一般情况下,离婚十多年后难以再请求赔偿。法律规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相关情形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但应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离婚十多年已远超法律规定的可请求赔偿的时间范围,法院通常不会支持这种超时效的赔偿请求。不过若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在离婚时确实不知权利受侵害,后来才发现的,可具体结合实际情况判断是否符合特殊时效规定,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二、离婚十多年后还能不能争取抚养费
离婚十多年后一般能争取抚养费。若子女未成年,父母对其负有抚养义务,可追讨之前未付的抚养费,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若子女已成年,但在未成年期间应得的抚养费未支付,从理论上也可追讨,不过实践中成年子女自己追讨时,可能因适用诉讼时效面临一定难度。若子女成年是基于无独立生活能力等特殊情况,父母仍有抚养义务,可主张抚养费。主张时需准备离婚协议、判决书等能证明抚养关系及未支付抚养费的证据,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三、离婚十多年遭起诉要求追加抚养费
首先要明确,子女在必要时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比如因物价上涨、子女患病上学等导致原定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情况。
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是否应追加。你需积极应对诉讼。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子女生活开销增加的票据、学费上涨证明、孩子生病的诊疗记录等,以证明确实存在需要追加抚养费的合理情形。
若对方主张的理由不合理,你要提供相应反驳证据。比如对方以孩子追求高消费为由要求追加,而实际是正常生活学习所需,你可提供相关说明及证据。法院会根据双方证据及具体情况,依法作出是否追加抚养费以及追加数额的判决。
离婚十多年之后还能请求赔偿不?这并非毫无可能,但需结合法定情形与时效细节判断。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损害赔偿的主张需基于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等法定过错,且一般应在离婚诉讼时提出;若协议离婚后才发现对方过错,通常有一年的请求时效。但如果您在离婚十多年后才知晓对方曾存在可主张赔偿的法定情形,也可尝试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具体需结合证据与时效中断等特殊情况分析。若您对自身情况是否符合赔偿条件、如何收集有效证据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帮您梳理维权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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