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认购书后定金可否退
签订认购书后定金能否退还,需分情况判断。
若因购房者自身原因不履行购房合同,如无故反悔不购买房屋,根据定金罚则,开发商有权不予退还定金。
若因开发商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或履行,比如开发商将房屋转售他人,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如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致使合同无法订立,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
若认购书对合同主要条款未作明确约定,后续双方就合同条款协商不成,导致合同未能订立,这种情况下定金也应退还。
二、签订认购书后不想买了怎么办
认购书通常具有合同效力。若不想买了,需看认购书约定及定金等情况。
若认购书里有解约条款,可按条款规定方式解约。若因开发商问题,如未取得预售许可等,可主张认购书无效,要求返还已付款项。
要是因自身原因不想买,可能涉及定金问题。根据定金罚则,交付定金方违约,收受方可不返还定金。但可尝试与开发商协商,说明合理理由,争取退还部分或全部定金。若能证明是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如政策变化等导致无法签订买卖合同,可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
三、签订认购书应当注意什么问题
签订认购书时需注意以下要点:明确当事人信息:要确认买卖双方基本信息无误,特别是开发商的名称、资质及证件号,避免签约主体不明。仔细审查房屋信息:对房屋的位置、面积、户型、朝向等描述应准确清晰,防止实际交付与认购书不符。清晰约定定金条款:定金具有担保性质,交付定金一方违约,定金不予退还;收受定金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需明确定金数额、交付方式及退还条件。关注认购书内容完整性:除上述信息,还应包含认购价格、付款方式、签约时间等关键条款,避免约定不明产生纠纷。审查格式条款:认购书多为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条款,要留意是否存在不合理加重购房者责任、排除购房者主要权利的情形。
签订认购书后定金可否退,除了常规的双方协商一致可退、开发商违约需双倍返还等情形,还涉及不少易混淆的细节。比如认购书若约定“订金”而非“定金”,法律后果截然不同,前者通常可退而后者受定金罚则约束;若因购房者自身原因未按约签订正式合同,定金一般不予退还,但若是开发商未披露关键信息(如房屋抵押情况)导致无法签约,购房者不仅可退定金还能主张赔偿。如果您正面临认购书定金退还的具体纠纷,比如和开发商协商未果、不确定自身是否符合退定条件,别自行纠结判断,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您梳理细节、明确维权路径,避免错过最佳处理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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