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如何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如下:
一是共债共签,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一起在借款合同上签字。
二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像日常衣食住行、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等费用产生的债务,即便一方单独举债,也属共同债务。
三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上述用途的,认定为共同债务。比如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反之,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不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双方共同诉讼离婚如何操作
夫妻双方共同诉讼离婚操作如下:
首先,准备诉讼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起诉状应明确诉讼请求,如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
其次,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通知缴纳诉讼费。
然后,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庭审中,双方需围绕诉讼请求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和证据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可出具调解书;调解不成则依法判决。
最后,若一方不服判决,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诉。判决生效后,婚姻关系即解除。
三、夫妻双方共同债务法律如何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需遵循共债共签原则,即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债权人主张为共同债务,法院应支持。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指维持家庭正常生活必要开支。
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不算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如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生意的借款等可认定为共同债务。
关于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如何认定,除了核心的“共债共签”“家庭日常所需”等规则外,实践中还有两个易混淆的细节值得关注:一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为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举债,即便另一方未签字,若债权人能举证证明用途,仍可能被认定为共同承担;二是若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未举债方无需主动举证,需由债权人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您在实际中遇到债务性质难区分、担心承担不必要债务,或是想了解共同债务清偿后的追偿问题,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理清具体情况,避免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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