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书的效力涵盖哪些方面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达成的书面协议,其效力体现在多个方面。
首先是人身关系方面,协议生效表明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具有法定的离婚效力。其次在财产分割上,双方需按协议约定分配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反悔,否则另一方可诉至法院要求履行。再者关于子女抚养,协议中对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及探视权等的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依约履行,保障子女权益。
不过,离婚协议书生效需以办理离婚登记为前提。若签订后未办理离婚登记,协议不生效。同时,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否则相关条款无效。
二、离婚协议书房产归属有法律效吗
离婚协议书关于房产归属的约定一般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达成的书面协议。只要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双方已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议即生效,其中房产归属约定也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若一方不履行协议中房产归属的约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不过,若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
三、离婚协议书里损害赔偿金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书里的损害赔偿金一般是有效的。只要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双方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损害赔偿金约定就受法律保护。
比如,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过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这是对无过错方的补偿,通常有效。但如果约定显失公平,或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损害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约定。法院会结合具体案件事实,综合判定约定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书的效力涵盖哪些方面?除了对双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约定的法定约束力外,还有两个容易被忽略的关键延伸问题:其一,若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一方事后反悔能否申请撤销协议效力?其二,协议中约定的债务承担规则,是否能对抗不知情的债权人追讨?这些问题看似细微,却直接决定协议的实际履行效果。比如隐藏财产可能导致协议部分无效,债务约定若未告知债权人仍可能需双方担责。如果您正面临离婚协议效力认定、反悔处理,或是对协议条款的对外约束力存疑,别让模糊认知影响权益。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析,帮您理清离婚协议书的效力边界与应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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