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认定书三天期限含送达当日吗
责任认定书的三天复核期限通常是不包含送达当日的。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若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可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这里的“送达之日起”表明起始日不算在三天期限内,期限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例如,若责任认定书在周一送达,复核期限从周二开始计算,到周四截止。所以,三天复核期限是从送达的次日起算。
二、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保险公司何时理赔
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保险公司理赔时间需分情况来看。若事故双方就赔偿达成一致,被保险人提供完整索赔资料后,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在收到资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定(合同另有约定除外)。情形复杂的,也应在30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义务。
若双方对赔偿有争议,需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解决。协商时间不定;仲裁或诉讼则按相应程序和审限进行,结果确定后,保险公司依此在规定时间内理赔。
三、责任认定书下达后还可以更改不
责任认定书下达后通常是可以更改的。
若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可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会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若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应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若存在证据证明责任认定有误,也可在后续的民事诉讼等程序中,向法院提出并由法院重新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
当我们厘清责任认定书三天期限含送达当日吗的疑问时,更要留意送达后的关键后续。若对认定书责任划分不服,需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核,而复核的期限起算、材料提交要求等细节,常是当事人容易忽略的维权要点。比如部分地区实践中,期限计算会以送达签收的次日为起点,但具体是否包含送达当日,需结合文书签收时间、交管部门的明确告知等情况判断。如果您拿到责任认定书后,对期限计算、复核流程或后续赔偿衔接仍有困惑,别让疑问影响维权时效,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帮您精准解答,避免错过关键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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