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内共有财产加名需要什么手续
婚内共有财产加名,通常指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加名。手续如下:首先,准备相关材料,包括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等证明夫妻身份和房屋产权的文件。然后,夫妻双方需共同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加名申请,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查看是否符合加名条件。审核通过后,可能需要缴纳一定费用,费用因地区而异,主要涉及登记费等。最后,登记机构完成登记手续,将另一方名字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核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整个过程中,夫妻双方意思表示需真实一致,以确保加名行为合法有效。
二、婚内共有财产如何进行分割
婚内共有财产分割一般分两种情况。一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常不分割,但有重大理由除外,如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或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可向法院请求分割。
二是离婚时分割,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依法予以保护。若一方存在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
三、婚内共有财产公证该怎么做
婚内共有财产公证,首先双方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明、结婚证、财产产权证明等能证明财产属性及归属的材料。然后双方需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不可委托他人办理。
公证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同时会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知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
双方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内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内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婚内共有财产加名需要什么手续?除了常规的房产证、结婚证、双方身份证等材料准备,还有几个容易忽略的关键细节:比如按揭中的房产加名,多数银行要求先结清贷款或出具同意加名的书面文件,否则暂无法办理;办理时需双方共同到场签字,避免一方擅自加名引发后续纠纷。另外,加名后若涉及房产出售、抵押等处分行为,是否需要双方一致同意?这些细节直接影响办理效率和产权稳定。如果您在办理加名时遇到银行不同意、材料不全或产权比例约定等困惑,别让小问题卡壳,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能帮您梳理流程、解决实操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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