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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继续供的房子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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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9 · 1295人看过
导读:离婚后继续供的房子归属分情况而定。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且离婚时未分割,后续双方供房,一般仍为共同财产,可协商归属,协商不成起诉,法院依出资等因素判决,获房方补偿另一方;一方婚前购买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后该方继续供房,房子归产权登记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共同财产,登记方补偿另一方。
离婚后继续供的房子归谁

一、离婚后继续供的房子归谁

离婚后继续供的房子归属需分情况判断。若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离婚时未分割,后续双方继续供房,一般仍属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确定归属,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结合出资还贷、对房屋贡献等因素判决,获得房屋一方需给另一方相应补偿。

若房子是一方婚前购买,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后由该方继续供房,房子通常归产权登记方,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产权登记方要补偿另一方。

二、离婚后继续同居协议有效吗

离婚后继续同居协议一般是有效的。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双方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就受法律保护。

此类协议可对同居期间财产归属、债务承担、子女抚养等事项作出约定。比如约定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明确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由个人承担。不过,若协议涉及限制人身权利内容,如限制一方再婚自由,这类条款会因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而无效。总之,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的部分,会被认定有效。

三、离婚后继续保持夫妻关系如何界定

离婚后继续保持的所谓“夫妻关系”,在法律上已无婚姻关系的效力。

从法律角度,离婚登记完成后,婚姻关系即解除。此后双方若继续共同生活,其行为性质一般界定为同居关系

同居期间财产关系,若能证明是按份共有则按份分割,无法证明的通常视为共同共有,一般均等分割。对于子女抚养,不影响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仍需依法履行抚养、教育等义务。

在法律责任方面,不再有夫妻间基于婚姻产生的诸如相互扶养等特定义务。但要注意,同居关系可能涉及一些纠纷,如财产争议、子女抚养争议等,解决时需依据具体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来处理。

当我们探讨“离婚后继续供的房子归谁”时,不能仅关注还贷行为,需结合离婚时的产权分割约定或法院判决综合判断:若离婚协议明确房子归一方但未办理过户,后续还贷若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可能需向另一方补偿对应款项;若房子属一方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后离婚,一方继续供的,婚前首付及对应增值归首付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含增值)需按约定或法律规定补偿对方。若你正面临离婚后供房的产权归属、补偿计算等困惑,别自行纠结细节,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帮你理清权益边界,避免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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