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重整中房产如何分割
破产重整时房产分割较为复杂。首先需明确房产性质及是否存在抵押等权利负担。若房产为债务人财产且无权利瑕疵,通常会根据重整计划安排。可能是在清偿债务后,按比例分配给债权人;也可能是将房产处置变现,以所得价款偿债。若房产涉及多个权利人,比如债务人与他人共有,需先确定各共有人份额。之后依据重整方案,区分共有人中属于债务人部分进行处理,其他共有人份额不受破产重整影响。若房产已抵押给债权人,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在重整过程中,要保障抵押权人权益,剩余房产价值再用于清偿其他债务及按重整计划分配。总之,破产重整中房产分割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严格依法律程序和重整计划进行,以平衡各方利益。
二、破产重整中担保责任如何承担
在破产重整中,担保责任承担规则如下:
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重整计划执行期间,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但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即保证人等仍需按原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若重整计划未获通过或执行失败,转入破产清算程序,担保权人对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破产重整中担保债权如何处理
在破产重整中,担保债权的处理遵循《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
在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有担保债权通常按重整计划规定的清偿方案受偿。若担保财产的价值超过所担保的债权额,超过部分归债务人;若担保财产的价值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未受偿部分作为普通债权参与后续分配。
债权人对重整计划草案中有关担保债权的调整及清偿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债权人会议上表达意见,若表决未通过,法院可能根据情况强制批准重整计划。
在探讨破产重整中房产如何分割时,除了核心的分割规则,还有两个关键细节常被忽略:一是若房产设有抵押权,分割前需厘清抵押权顺位及实现路径,避免后续过户产生纠纷;二是分割后的房产过户涉及哪些破产重整专属的税费减免政策,如何合规办理。这些问题看似细微,却直接影响重整效率与各方权益。若你正面临破产重整中的房产分割难题,或对抵押权处理、过户流程等细节存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精准解答,扫清障碍。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