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指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量刑分三档:一是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是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照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规定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司法实践中,会结合具体危害后果、主观故意等综合判定。
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量刑标准如何判刑
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犯罪行为。量刑分三档:其一,实施该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二,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三,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规定处罚,即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等需结合鉴定意见、医疗诊断等证据综合判断。
三、生产有毒有害食品量刑金额是多少
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的量刑与金额并非简单对应关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虑食品的种类、数量、销售范围、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来量刑,并非单纯依据金额判定。比如,即便金额不高,但如果对公众健康造成重大威胁,也会加重处罚。
当我们厘清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之后,还需关注与之紧密关联的关键问题。比如哪些情形会触发立案追诉,共同参与生产、销售、运输环节的人员如何区分责任,以及是否存在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要知道,即使是参与分装、储存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若主观明知也可能被追责;而主动坦白、退赃退赔、检举他人等情节,对最终量刑会产生实际影响。如果您正面临相关法律困扰,或是对具体情节的认定、量刑幅度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针对性解答,帮您厘清法律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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