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派出所和解后还能再追究吗
派出所和解后能否再追究需视情况而定。若和解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内容合法且已履行完毕,一般不能再追究。和解意味着双方对纠纷的解决达成共识,放弃了后续追究对方责任的权利。
但存在几种例外情形。若和解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协议后再追究。若达成和解时对伤情或损失存在重大误解,实际情况远超当时预期,也可再追究。此外,若涉及刑事犯罪,和解通常只针对民事赔偿部分,刑事责任仍可能被依法追究,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追诉。
二、派出所和解后能否再追究
派出所和解后是否能再追究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达成的和解协议存在可撤销情形,如受欺诈、胁迫等签订的,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撤销,撤销后可再追究。
若和解协议中约定放弃追究责任等内容,一般不能再追究,但存在新的事实或证据表明有犯罪行为等特殊情况除外。
例如,和解时未发现新的伤势,之后发现因和解时未发现的伤势构成更严重犯罪,此时可再追究。
总之,派出所和解后并非绝对不能再追究,关键看协议情况及有无新的足以影响案件定性的因素出现。
三、派出所和解协议是否结案
派出所的和解协议并不意味着案件必然结案。
从程序角度看,若达成和解协议,公安机关可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当事人达成协议并履行的,公安机关可以不再处罚。
但从实体意义上讲,案件的性质及后续影响仍需综合考量。比如一些涉及刑事附带民事的案件,即使有和解协议,刑事部分仍需按法定程序处理,并不因和解而终止侦查、起诉等环节。所以,不能简单认为派出所和解协议签订后就完全结案,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断,涉及不同法律关系和程序阶段时,案件的处理走向会有所不同。
很多人会疑惑派出所和解后还能再追究吗?其实需结合和解性质与案件类型判断:若为民事纠纷达成的和解,通常不得再就同一事实主张权利,但如存在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等情形,可申请撤销和解协议;若涉及刑事犯罪(如故意伤害轻伤),和解仅针对民事赔偿部分,刑事追诉权由司法机关依法行使,即使和解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若和解后发现新的犯罪事实或证据,也可能启动追责程序。如果您对和解效力、后续追责可能性等问题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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