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认定实缴出资
认定实缴出资,可从以下方面判断。货币出资的,股东将货币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银行出具的进账单、对账单等可作为实缴证据。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要对该财产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再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以房产出资的,需完成过户登记;以知识产权出资的,要办理权利变更登记。公司应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出资额,股东实缴出资后,公司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其中载明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等,这也是实缴出资的重要证明。此外,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反映出股东的出资情况,也可作为认定依据。
二、如何认定实际施工人的责任
实际施工人是指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如转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等。认定其责任需从以下方面考量:
合同责任:实际施工人应依与相对人(如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所签合同承担责任。若未按约施工,要承担违约责任,像工程质量不符约定需负责返修、赔偿损失。
质量责任:对施工工程质量负责。若工程质量不合格,即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实际施工人仍要在合理修复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返工、改建,造成逾期交付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雇工责任:若实际施工人招用劳动者,需承担支付工资等劳动用工方面的责任;若拖欠,劳动者可向其主张权益。
对发包人责任: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三、如何认定实际用工关系
认定实际用工关系可从以下方面判断:
主体资格:用人单位需是合法成立的组织,劳动者应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从属性:这是核心要素。人格从属性上,劳动者要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按指示工作;经济从属性上,劳动者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劳动报酬由单位支付。
劳动行为:劳动者实际提供了劳动,创造了价值,不论工作时间长短、成果大小。
其他:有无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可作为认定的参考凭证。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量各项因素,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存在实际用工关系。
如何认定实缴出资,不仅要关注是否实际缴纳出资款,还需结合具体证明材料与法律规定判断。比如,公司银行账户的转账记录需备注“实缴出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股东签署的出资证明书等,都是认定的关键依据。此外,若股东未按约定完成实缴出资,不仅可能影响公司运营,还需承担补缴出资、向已足额缴纳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等责任。如果您在实际操作中对如何认定实缴出资的材料准备、未实缴的责任划分有疑问,或是遇到股东出资纠纷,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您理清细节、解决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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