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股东出资不实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公司股东出资不实需承担民事、行政和刑事三方面责任。
民事责任上,对公司,股东应补足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对已足额出资股东,要承担违约责任。对公司债权人,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行政责任方面,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可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一定比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
刑事责任上,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虚假出资罪,要承担相应刑罚。
二、公司股东出资形式包括哪些
公司股东出资形式分为货币出资和非货币财产出资。货币出资指股东直接用现金履行出资义务。非货币财产出资则有多种:一是实物,如房屋、设备等,应能以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二是知识产权,像商标权、专利权等,其价值经评估确定;三是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可作价出资;四是股权,即股东持有的其他公司股权;五是债权,将对公司或第三人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不过,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不能作为出资。非货币财产出资需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
三、公司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有哪些情形
在《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及相关法律规定下,公司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主要有两种情形:
一是公司破产。依据《企业破产法》,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二是公司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股东出资应加速到期。另外,在公司债务产生后,公司股东会决议或以其他方式延长股东出资期限的,债权人也可主张股东出资加速到期。
关于公司股东出资不实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除了核心的补足出资义务外,还有两个关联问题值得关注:一是出资不实会影响公司债权人权利。当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要求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二是若该股东补足出资后,有权向其他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需符合连带责任人追偿的法定条件)。这两个问题常伴随出资不实纠纷出现,若您正面临股东出资不实的认定、责任划分,或不确定如何应对债权人追责、行使追偿权,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提供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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