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了两份遗嘱最后一份无效怎么办
若立有多份遗嘱且最后一份无效,通常需依据此前有效的遗嘱来处理遗产。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形式有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公证遗嘱等,有效遗嘱需符合相应法定形式及实质要件。
若倒数第二份遗嘱有效,就按其内容分配遗产。要是此前遗嘱均无效或不存在其他有效遗嘱,那么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立了两份遗嘱应以哪份为准
根据《民法典》规定,若两份遗嘱都符合法定形式要件,一般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例如,先立的遗嘱将房产留给子女甲,后又立遗嘱把该房产留给子女乙,若无其他特殊情况,以后一份遗嘱为准,房产应归子女乙。不过,需确保每份遗嘱都具备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等,否则可能导致遗嘱无效,影响最终效力判断。
三、立了两份遗嘱第一份需要撤销吗
两份遗嘱若内容无抵触,第一份无需撤销,均有效。若内容有抵触,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即第一份遗嘱中与第二份抵触部分视为被撤销,不抵触部分仍有效。
遗嘱人可通过明示或新遗嘱来撤销原遗嘱。明示撤销即遗嘱人明确表示撤销之前遗嘱;以新遗嘱撤销,指遗嘱人立新遗嘱并在其中表明撤销原遗嘱,或新遗嘱内容与原遗嘱冲突,依最后遗嘱优先原则撤销。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也会被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当遇到立了两份遗嘱最后一份无效怎么办的情况时,首先要核查前一份遗嘱是否符合法定生效条件。比如是否满足遗嘱形式要求(如代书遗嘱需两名以上见证人、自书遗嘱需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是否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等。若前一份遗嘱合法有效,通常以其作为遗产分配依据;若前一份也存在效力瑕疵,遗产则可能按法定继承规则处理。此外,遗嘱无效还可能因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内容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导致,若您对遗嘱效力认定、遗产分割细节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可帮您梳理情况、明确权益边界,解决实际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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