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界,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他就是孙培伦。孙培伦毕业于新疆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扎实的法学知识为他的律师生涯奠定了坚实基础。
孙培伦律师已执业逾4年,现任职于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是该所高级合伙人、刑事及民商事法律事务部负责人。他还有着诸多令人瞩目的头衔,如中国法学界优秀学者型律师、某大型央企常年援助顾问、某区政府法律顾问成员。执业多年来,他累计代理案件数千件,其中重大疑难案件占比近50%,涉案总金额超过100亿元,丰富的办案经验让他在法律领域游刃有余。
孙培伦擅长刑事辩护、企业合规、重大民商事诉讼、民商事诉讼策划等领域。他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注重从情理、法律、社会三个维度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擅长在复杂案件中突破传统辩护思路,通过技术性辩护与战略性谈判结合,最大化维护客户权益。
下面我们来看孙培伦律师代理的一起典型案件。2021年XX月29日,原告新XX公司与被告郑XX签订《木制品板材施工合同》,原告包工包料承建被告位于XX市X群众文化活动中心的木制品工程,合同总价295,236元,工期至2021年6月15日,验收期20天,逾期未验收视为合格,还约定了逾期付款违约金及维权费用承担等条款。原告依约于2021年10月完成施工,但被告仅支付104,276元,余款长期拖欠。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于2022年12月向新疆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郑XX辩称工程未经验收,且原告所用多层板材及龙骨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拒绝付款,并请求调低违约金。
孙培伦律师在代理此案时,采取了一系列专业行动。他全面梳理合同履行证据,提交《木制品板材施工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完工后双方确认的施工面积测量记录、通话录音等,还申请证人周XX出庭作证,强化“视为验收合格”的主张。精准适用合同条款与法律规定,依据合同“20日内未验收视为合格”的约定反驳被告抗辩,引用《民法典》相关规定论证原告诉求合法性。合理主张违约责任,配合法院对违约金合理性进行审查,接受法院酌定调整。成功实现律师费主张,提交律师费发票及委托代理合同,确保该项费用获法院全额支持。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实际施工面积,确定工程总价,扣除已付款后,判决被告郑XX支付工程款182,145.06元、违约金10,000元、律师费15,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大部分由被告承担。
在这起案件中,孙培伦律师有效破解“未验收拒付”困局,保障合同约定权益落地,平衡违约金主张与司法裁量,强化举证应对质量抗辩,实现高效债权回收,充分展现了他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是值得客户信任和委托的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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