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注册商标的商标许可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未注册商标的商标许可合同一般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合同生效要件包括行为人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等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商标是否注册并非商标许可合同生效的法定要件。
不过,未注册商标存在一定法律风险。一方面,未注册不享有专用权,他人可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易引发市场混淆;另一方面,若他人先注册该商标,许可方可能无法继续许可,被许可方使用会构成侵权。
所以,虽然未注册商标许可合同有效,但合同双方要知悉风险。被许可方使用前,可调查商标情况,合同中明确许可方保证无权利瑕疵及违约赔偿责任等,以维护自身权益。
二、未注册商标被他人抢注怎么办
若未注册商标被他人抢注,可按以下方式处理:在异议期内提出异议:若该商标尚在初审公告期,可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需证明自己在先使用该商标且有一定影响力,如提供销售合同、广告宣传材料等,以此阻止抢注商标注册成功。申请商标无效宣告:若抢注商标已注册,可在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时间限制。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尝试与抢注方协商,要求其转让商标;若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
三、未注册商标的使用的管理有哪些
对未注册商标使用的管理规定主要如下:
首先,未注册商标不得冒充注册商标,即不得在使用未注册商标时标注“注册商标”字样或注册标记,否则由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予以通报或处以罚款。
其次,未注册商标不得使用禁用标志,《商标法》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未注册商标也禁止使用。使用此类标志的,由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通报或罚款。
再者,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若存在该情况,由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营业执照。
当我们探讨未注册商标的商标许可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时,需明确这类合同并非当然无效,但存在明显的法律局限与风险。比如,未注册商标未取得专用权,许可人无法禁止第三方使用相同或近似标识,被许可人依合同使用时,也难以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合法使用;若合同约定独占或排他许可,因缺乏商标专用权基础,此类约定往往难以获得充分法律保护。如果您在签订此类合同前,对效力认定、风险防控或后续维权仍有困惑,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答疑,帮您规避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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