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嫌诈骗检察院已批捕了是否可以取保
涉嫌诈骗检察院已批捕仍有可能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满足一定条件可取保候审。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不过,由于已被检察院批捕,说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且认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所以申请取保候审难度较大,但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由司法机关决定是否准许。
二、涉嫌诈骗检察院通知家属退赃怎么办
当检察院通知家属退赃,首先应认真对待。积极退赃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被视为犯罪嫌疑人悔罪的表现,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
家属可先与犯罪嫌疑人沟通,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及所涉赃款的相关信息。然后尽快与办案人员联系,确认退赃的具体金额、方式和时间等要求。
退赃时,务必保留好相关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收据等,以证明退赃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若家属对退赃金额等存在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在律师指导下妥善处理退赃事宜,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三、涉嫌诈骗检察院不批捕条件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涉嫌诈骗检察院不批捕的条件主要如下:证据方面: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诈骗行为,即认定犯罪嫌疑人构成诈骗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比如仅有被害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罪行轻微方面: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拘役、管制、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较轻刑罚,且没有逮捕必要。例如诈骗数额刚达到立案标准,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险性方面:犯罪嫌疑人不具有社会危险性。如犯罪嫌疑人是初犯、偶犯,有自首、立功表现,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且有固定住所、工作,不会实施新的犯罪、干扰证人作证、毁灭证据等。特殊情形: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当我们探讨“涉嫌诈骗检察院已批捕了是否可以取保”时,需明确批捕后并非完全失去取保可能。若案件后续侦查中发现情节显著轻微、嫌疑人无再犯风险,或因身体原因不宜羁押等,仍有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空间。此外,批捕后案件将进入审查起诉环节,此时的证据梳理、辩护策略调整也与取保申请紧密关联。若您正面临此类情况,对批捕后取保的具体条件、申请流程,或后续案件走向仍有疑问,别错过专业指引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法律人士为您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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