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事实不清该如何处理
在取保候审期间若事实不清,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对于侦查机关而言,应继续开展侦查工作,通过补充侦查、调查取证等手段,尽力查明案件事实。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期限为一个月。若经过侦查,发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若经过侦查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侦查机关应当撤销案件,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措施。
对于检察院来说,在审查起诉阶段认为事实不清的,可以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若仍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解除取保候审,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怎么办
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司法机关会依据不同诉讼阶段进行处理。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可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二次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的,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审判阶段,法院认为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被取保候审人在此种情况下可要求解除取保候审措施,恢复正常生活。
三、取保候审事由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事由如下: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公检法机关收到申请后,会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若同意,由公安机关执行。
当遇到取保候审事实不清该如何处理的疑问时,除了明确当前的处理方向,还需关注几个关键延伸问题:其一,侦查机关是否会依法启动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的期限、证据收集要求以及多次补充后的案件走向是什么?其二,若事实始终无法查清,当事人是否有权申请解除取保候审措施,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有哪些?这些细节直接影响案件走向,却常被忽略。如果您正面临类似情况,对补充侦查流程、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或后续权益保障仍有困惑,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理清案件脉络,避免错过关键维权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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