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宿州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刘刚,他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执业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在多个法律领域展现出卓越的业务能力,赢得了客户与同行的广泛认可。
刘刚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现为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他拥有逾13年的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341xxxxxxxxx4193,服务地区主要集中在安徽宿州,其联系地址位于安徽省宿州市南翔云集律师楼8楼(宿州市中级法院北门斜对过)。作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刘刚律师在法律界有着重要的地位。他目前担任宿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同时亦是宿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公司法律和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不仅如此,他还具备中级经济师职称及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发行与承销),这种跨领域的知识储备使他能够为客户提供多维度、深层次的法律支持。
执业以来,刘刚律师始终秉持严谨审慎的工作态度、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他坚持以诚信与正直作为执业准则,致力于在每一个案件中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注重在司法实践中灵活运用法律知识,善于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为委托人量身定制切实可行的诉讼策略与解决方案,力求通过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法律权益,竭诚为每一位委托人提供优质、负责任的法律服务。
刘刚律师在多个专业领域都有着突出的业绩,尤其在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诉讼业务,以及公司上市等非诉讼业务方面表现卓越。他执业以来累计办理案件上千件,还曾参与办理多起由公安部及安徽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重案要案,积累了处理复杂、疑难案件的宝贵经验。凭借着这些经历,他获得了宿州市律师协会“宿州市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律图“精英律师”等荣誉。
在众多的案件中,单xx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格外引人注目。2021年,宿州市xx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被告人单xx自2015年起在自己家中雇佣员工从事炒面加工生产,其在生产过程中加入了食品生产所禁止的硼砂,目的是为了使生产的炒面更加劲道、口感好。公诉机关指控其每天能生产炒面1500斤左右,以每斤1元的价格对外销售,认定单xx自2019年底至2020年10月生产、销售的炒面价值51万元,建议对其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刘刚律师担任单xx的辩护律师。鉴于单xx本人认罪,刘刚律师的辩护意见主要集中在对指控的涉案金额提出异议。他指出,单xx从面粉供应商赵XX处购进面粉生产炒面,但其向赵XX的汇款还包括购买食用油的款项及偿还赵XX借贷的款项,此金额应予扣除;对于面粉产出炒面的数量,仅有单xx的供述,缺乏其他客观证据予以印证;购进的面粉在生产中也存在退货、损耗等情况,不能进行简单地推算。
最终,宿州市xx人民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单xx生产、销售金额为51万元的证据不充分,对刘刚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被告人单xx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在这个案件中,如果指控的51万元涉案金额成立,按照刑法规定,单xx应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刘刚律师通过认真研究案卷材料,着重从涉案金额方面进行辩护,成功促使法院认定的涉案金额降到五十万元以下,大大降低了单xx的刑期。
刘刚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他的故事还在继续,相信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他将继续书写更多精彩的篇章,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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