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房子的财产分配如何进行
离婚时房子的财产分配需区分不同情况:
一方婚前全款购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归产权登记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房,无论登记在哪方名下,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双方可协商房子归属,获得房屋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若房子是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个人财产;若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二、离婚时房子有共同贷款咋处理
离婚时房子存在共同贷款,一般分以下情况处理:
若双方能协商一致,可按协议处理。如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继续偿还剩余贷款,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补偿数额通常为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的一半。
若协商不成,法院通常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对于婚前一方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对于婚后购买房屋且共同贷款的,房屋通常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剩余贷款作为共同债务共同承担。
三、离婚时房子按揭没还完咋处理
离婚时房子按揭没还完,通常按以下方式处理:
若该房屋为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一般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房屋是婚后购买,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一方使用,待取得房屋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另行起诉。实践中,可能会将房屋判归一方,由该方继续还贷,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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