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房产被强制执行如何提异议
若夫妻房产被强制执行,可按以下步骤提异议。首先,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比如证明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拥有合法权益的文件,像房产证、购房合同、出资证明等。然后,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的执行异议申请书,申请书要明确提出异议的请求,如停止对房产的执行、确认自己的份额等,并阐述事实与理由,说明为何认为执行行为侵害自身权益。
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若理由成立,裁定撤销或改正执行行为;理由不成立,裁定驳回。若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依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二、夫妻房产被一方私自卖掉怎么办
若夫妻房产被一方私自卖掉,需分情况处理。若购买方为善意取得,即不知情且支付合理对价并完成产权登记,那么买卖有效,另一方无法要求返还房屋,但可在离婚时要求私自卖房一方赔偿损失。若购买方非善意,比如明知是夫妻共同房产仍交易,另一方有权主张该买卖行为无效,可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追回房屋。需注意及时收集能证明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对方私自卖房及购买方非善意等相关证据,如房产证、购房合同、交易记录、沟通聊天记录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夫妻房产被执行实际出资人父母咋办
若夫妻房产被执行,实际出资人是父母,可按以下情况处理。
若父母出资购房是借款性质,有借条等能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父母可作为债权人,向执行法院申报债权,参与执行财产分配。若父母出资购房属于赠与性质且已完成房产登记,一般房产所有权归夫妻,父母通常无法阻止执行。但如果存在重大误解、受欺诈等情形,父母可通过诉讼撤销赠与,待法院判决撤销后,父母可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停止对该房产执行。
若父母能证明登记在夫妻名下的房产实际归自己所有,可提供购房款支付凭证等证据,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主张自己对房屋的所有权。
在处理夫妻房产被强制执行如何提异议的问题时,除了需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异议书并附相关证据,还有两个关键细节易被忽视:一是要先厘清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为共同财产,被执行人仅能处分其个人份额,超出部分不得被强制执行;二是异议提出有法定时限,通常需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逾期可能丧失救济权利。若你正面临夫妻房产被强制执行的困境,对共同财产份额认定、异议书撰写要点仍有疑问,别错过专业指引。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针对性解答,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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