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深耕刑事领域多年的专业律师——陈晓伟。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投身法律工作,至今已逾16年,现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是该所中国区董事、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等。多年来,他凭借深厚的刑事案件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刑事辩护实践经验,在刑事法律领域声名远扬。
陈晓伟律师的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7751,服务地区覆盖全国刑事领域,主要服务地区集中在北京,其联系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他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工作,尤其在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以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企业负责人和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等方面有着卓越的表现。2015-2024年,他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并且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此外,他还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环球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同时发表了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展现了他在刑事法律领域的专业素养和影响力。
接下来,让我们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了解陈晓伟律师在案件中的表现。在山东省济宁市xx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以虚假外汇交易平台为名进行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中,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期间,王X、行XX等人以xx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通过多种方式对外虚假宣传,以委托外汇交易的方式在多个平台非法吸收集资参与人资金,折合人民币257XXXX5476.53元,致使10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共计人民币11.55亿余元。
陈晓伟律师作为行XX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行XX,了解案件情况,尤其关注行XX所做之事是否有实际经营业务,因为这关系到罪名的定性,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差异巨大。在检察院阶段阅卷后,通过对在案证据材料的分析,陈晓伟律师认为对行XX不利。于是,他综合全案证据材料,提出了行XX受雇于公司和他人,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且具有坦白、愿意退赃退赔等从宽处罚情节,建议合议庭对被告人行XX从轻、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然而,法院经审理认定,行XX作为公司CEO,全面负责虚假外汇业务运营,参与了核心环节,构成集资诈骗罪,且系主犯,虽有坦白情节,但因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受害人数众多、社会危害极其严重,依法不予从轻,最终判处行XX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违法所得继续追缴。
尽管这起案件最终未能改变罪名或获得从轻量刑,但陈晓伟律师在案件中展现出了巨大的价值。他精准识别法律风险,第一时间聚焦罪名定性关键,避免了辩护方向的偏差;坚守程序权利保障,在证据不利的情况下,仍充分行使会见、阅卷、提出辩护意见等权利,确保被告人获得有效辩护;理性应对不利判决,通过扎实的辩护明确了量刑考量因素,为后续可能的上诉或申诉奠定了基础。这充分体现了刑事辩护的现实边界,即律师的价值不仅在于“胜诉”,更在于“尽责”与“程序正义”的实现。
陈晓伟律师以其十六年多的执业经验、深厚的专业知识和对每一个案件的认真负责,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刑事辩护服务,在刑事法律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为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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