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清算由谁来执行
破产清算由管理人执行。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同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管理人需履行多项职责,如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等。管理人要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
二、破产清算由谁执行的
破产清算由管理人执行。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同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管理人负责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等一系列破产清算相关工作。管理人需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
三、破产清算由谁申请执行
破产清算申请执行主体包括债务人、债权人以及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债务人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可自行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债权人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有权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这三类主体基于不同情形和利益诉求,均有权利或义务启动破产清算程序,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
“破产清算由谁来执行”的问题,还关联着执行过程中的诸多关键细节。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指定管理人作为主要执行主体,负责接管企业财产、追讨对外债务、制定财产分配方案等核心事务;此外,债权人会议对清算方案的表决、法院对清算程序的全程监督,也是保障清算合法合规的重要环节。若您正面临企业破产清算的实际问题,不清楚管理人的选任条件、清算流程中的权利义务,或是对执行中的争议点(如未申报债权的处理、关联交易的核查)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帮您理清破产清算的执行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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