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清算股东如何分钱
破产清算时股东分钱遵循法定顺序。首先,破产财产要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按顺序清偿: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二是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
只有在清偿完上述所有债务后,若还有剩余财产,才会分配给股东。分配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进行。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按比例分配。
需注意,若股东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等情况,要补足出资,用于清偿债务,且不能参与剩余财产分配。
二、破产清算股东会怎么办
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股东会职权受限。股东会不能再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公司事务由管理人接管。股东需配合破产清算工作,如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资料等。
若股东存在未足额出资情形,需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等后,按比例清偿债务,有剩余财产时,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此外,股东可通过债权人会议等渠道了解清算进展,维护自身权益。
三、破产清算股东怎么拿钱
破产清算时股东按以下步骤拿钱。首先,要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按顺序清偿职工工资等劳动债权、欠缴的社保和税款、普通破产债权。只有在完成上述清偿后,若公司还有剩余财产,股东才有可能分配到钱。
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不过在实际中,多数破产企业在清偿完各类债务后,往往没有剩余财产可供股东分配。所以股东在公司破产清算时能否拿到钱以及能拿到多少,取决于公司的剩余资产状况和债务清偿情况。
当我们关注破产清算股东如何分钱时,更要明确这一分配的前提逻辑。股东并非直接参与分钱,而是需先走完法定清偿顺序。破产财产首先要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再清偿职工工资社保、欠缴税款及普通债权,仅在上述全部清偿完毕后有剩余财产时,股东才可能按持股比例分配;若未清偿完毕或无剩余,股东则分不到钱。此外,若股东未实缴出资,还需补足出资才能参与分配。如果对破产清算的具体清偿步骤、股东出资补足细节,或是不确定自身作为股东的分配可能性等问题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为你逐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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