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股权分割的规则是啥
离婚时股权分割需区分不同情况。若股权为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一般无权分割股权本身,但婚后股权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进行分割。
若股权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规则如下: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离婚股权分割必须评估吗
离婚股权分割并非必须评估。若夫妻双方能就股权价值达成一致,可按协商价值分割,无需评估。比如双方同意以某一价格转让股权,法院通常尊重该约定。
但存在以下情形,可能需评估:一是双方对股权价值分歧大,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为公平分割,可能会要求对股权价值评估;二是涉及非上市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其价值难以直接确定,评估能提供相对客观的价值参考。评估一般由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结果可作为法院判决股权分割的重要依据。
三、离婚股权分割如何判决
离婚股权分割判决需区分不同情形。若股权为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通常无权分割,但婚后股权增值部分可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若股权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协商一致的,按协议处理。协商不成,若夫妻双方均为公司股东,可按比例分割股权;若只有一方是股东,另一方不是,法院处理较复杂。若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该股东配偶可成为公司股东;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法院可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当我们关注离婚股权分割的规则是啥时,往往容易忽略两个紧密关联的实际问题:一是分割后的股权如何办理过户?需要向公司提交哪些证明材料,是否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工商变更登记的流程和时限是多久?二是若夫妻一方持有公司多数股权,分割时是否会影响公司决策或运营,有没有兼顾双方权益与公司稳定的折中方案?这些细节直接关系到股权分割的落地效果,而非仅停留在规则层面。若你正面临此类困惑,或需要针对自身股权情况的具体分析,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律师为你拆解难点、扫清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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