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清算怎样补偿职工
破产清算时,企业应按规定补偿职工。首先,需支付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补偿金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企业在破产清算时,要优先清偿上述职工权益,保障职工合法利益。职工可关注清算进程,若权益未得保障,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二、破产清算怎么办产权证
企业破产清算时办理产权证分不同情形。若房屋未竣工,管理人要确定是否续建,续建完成后符合条件可办初始登记。若已竣工但未办初始登记,管理人应提供相关资料,如土地使用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证明等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
若已办初始登记,只是未过户给购房人,购房人已支付全部价款的,管理人应协助办理过户。若购房人未付清,按合同约定处理,符合条件的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办证。办理中需配合登记机构要求,按法定程序提交资料,确保程序合法合规,以顺利取得产权证。
三、破产清算怎样申请执行
破产清算申请执行,首先需明确执行依据。若破产程序终结后,有可执行财产,可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债权人应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指定管理人,管理人会对债权进行审查确认。当破产财产分配完毕,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后,若发现债务人还有可供执行财产,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时要提交书面申请,写明申请执行事项、事实与理由,并附上相关法律文书等材料。法院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会启动执行程序,采取查询、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以实现债权人权益。需注意,不同案件情况各异,具体操作要依实际情况遵循法定程序。
提到破产清算怎样补偿职工,除了明确补偿包含工资、欠缴社保、经济补偿金等核心项目外,还有两个易混淆的关键问题需厘清。首先是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按职工在企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这里的“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包含计时/计件工资、奖金、津贴等,但不含加班工资等非常规收入。其次是清偿顺序问题:企业破产财产不足时,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划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经济补偿金,会优先于税款和普通债权清偿,这是法定优先权益。若你正面临企业破产的职工补偿困惑,或对补偿计算、清偿流程有疑问,别再自行摸索,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你精准解答,保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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