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案件要怎么撤诉
在离婚案件中,若要撤诉,可按以下方式操作。当事人主动撤诉的,需在法院宣判前,向法院提交书面撤诉申请,表明撤回起诉的意愿。申请中应明确说明撤诉原因,法院会对撤诉申请进行审查。若撤诉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且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一般会裁定准许撤诉。
此外,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按撤诉处理。撤诉后,原告若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二、离婚案件要在当地办理吗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办理地点规定不同。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通常是当地民政部门。
诉讼离婚,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若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离婚不必然在当地办理。
三、离婚案件要先付律师费吗
离婚案件律师费支付方式可由委托人与律师协商确定,并非必须先付。常见支付方式有两种。一是签订委托合同后先支付律师费,这是普遍做法,律师在收取费用后会开始处理案件相关事务。二是风险代理收费,即委托人与律师约定在达到一定目标后再支付律师费,如成功争取到特定数额财产分割、抚养权等,但这种方式在婚姻、继承案件中,不能涉及财产关系的部分按风险代理收费。也就是说,涉及分割财产的离婚案部分财产收费不能按风险代理,抚养权等非财产部分可协商风险代理付费。
当了解离婚案件要怎么撤诉的基本流程后,不少人还会关心两个关键问题:一是撤诉后若后悔,多久能再次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二是撤诉是否需要提交书面申请?通常需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明确自愿撤诉的意愿,经法院审查后作出裁定。如果您在办理撤诉时遇到材料不全、裁定不通过,或是对撤诉后的后续权利有疑问,别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理清细节,避免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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