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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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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06 · 1681人看过
导读: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归属分情况而定。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通常属夫妻共同共有,双方有平等处理权。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是其个人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则是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份共有。夫妻还能书面约定房产归属,此约定具法律约束力。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归谁

一、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归谁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归属需分情况判断。若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

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可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此外,夫妻双方可通过书面协议约定房产归属,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婚姻存续期间两人财务独立怎么处理

婚姻存续期间若要实现两人财务独立,可通过签订夫妻财产协议的方式处理。夫妻双方可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内容需明确双方财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明确财产归属,如哪些财产归一方所有,哪些由双方共同管理等;还可约定债务承担方式。

协议签订后,双方应遵守约定。若涉及不动产等重大财产,应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等手续。该协议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可避免日后因财产问题产生纠纷

三、婚姻存续期间财产转让怎么算

婚姻存续期间财产转让分不同情况。若转让的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所有权人有权自主决定转让,转让所得仍归其个人所有。若转让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需夫妻双方一致同意。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转让,若第三人善意取得,转让行为有效,但另一方有权要求擅自转让方赔偿损失;若第三人非善意,另一方有权主张转让行为无效,要求返还财产。此外,夫妻间可通过书面协议约定财产归属,若协议对转让有规定,按协议处理。总之,婚姻存续期间财产转让需遵循法律规定和夫妻间约定,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归谁,除了普遍认知的夫妻共同所有外,还存在多种需重点关注的特殊情形:比如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并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的房产,通常认定为对该子女的个人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又如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若无明确约定归双方,则仍属个人财产。此外,若房产涉及婚内贷款,离婚时未清偿的债务如何分担、房产增值部分如何分割等问题,也常让当事人困惑。如果您对自家房产的归属认定、分割细节或相关法律手续有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析,帮您避免因认知偏差导致的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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