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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受害方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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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05 · 1114人看过
导读:离婚财产分割中,受害方指婚姻存续期因对方过错受损害的一方,常见过错如重婚等。无过错方即受害方,分割财产时可依照顾原则多分得,还能要求过错方损害赔偿,包括物质与精神赔偿。但主张受害方需提供证据证明对方过错,法院据此及案情裁判财产分割与损害赔偿。
离婚财产分割受害方是谁

一、离婚财产分割受害方是谁

离婚财产分割中,受害方通常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行为而遭受损害的另一方。常见过错行为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存在这些过错行为时,无过错方即受害方,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依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请求多分得财产。同时,受害方还能依法要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赔偿涵盖物质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不过,主张自己是受害方需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法定过错行为,法院会根据证据及具体案情,对财产分割和损害赔偿作出裁判。

二、离婚财产分割会先析产

离婚财产分割时,若涉及夫妻与他人的共有财产,通常会先析产。析产即确定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

因为离婚时仅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若财产处于共有状态,就需要先将夫妻共同财产从共有财产中分离出来。比如家庭共有房产,要先确定夫妻在该房产中的具体份额,再对这部分份额进行分割。若不先析产,就无法准确界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可能导致分割错误。所以,当存在夫妻与他人共有的情况,先析产是合理且必要的程序,能保证离婚财产分割的公平公正。

三、离婚财产分割怎样变更

离婚财产分割变更分两种情况。若双方协议离婚,在未办理离婚登记前,双方可协商一致直接变更财产分割协议内容。办理离婚登记后,如一方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撤销该协议,需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若是诉讼离婚,若存在财产未分割的情况,当事人可另行起诉要求分割。若对已分割财产有异议,除非能证明原判决存在错误,如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受害方是谁,除了明确其身份认定的核心问题外,还有两个关键细节需关注:一是受害方需提供哪些证据证明权益受损,比如对方隐匿财产的转账记录、转移资产的凭证等,证据是否充分直接影响分割结果;二是受害方在分割时能否获得倾斜保护,我国《民法典》规定,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给过错方,受害方则可能多分。若您仍不清楚如何界定受害方、举证要点或倾斜保护的具体适用,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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