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诉讼中夫妻债务如何清偿
离婚诉讼中夫妻债务清偿需区分债务性质。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共同财产先用于清偿,不足部分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指为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如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所负债务。
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由负债方以个人财产独自清偿。个人债务包括一方婚前所负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债务等。
实践中,主张为共同债务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法院会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认定债务性质并确定清偿方式。
二、离婚诉讼中共同财产指什么
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其范围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离婚诉讼中拆迁赔偿如何分配
离婚诉讼中拆迁赔偿分配需依据具体情况处理。若拆迁房屋为夫妻一方婚前财产,且拆迁补偿仅针对房屋产权,该赔偿属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若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拆迁赔偿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同时会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若拆迁补偿中包含对家庭成员的安置补偿,应按具体补偿项目确定归属,如针对个人的安置费归个人所有。实践中,法院会结合拆迁政策、房屋产权登记、夫妻双方贡献等因素综合判断,以公平合理地分配拆迁赔偿。
在了解离婚诉讼中夫妻债务如何清偿的基础上,还有两个容易混淆的细节需要注意:一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并非所有婚内债务都属共同清偿范围,只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才需共同承担,比如一方瞒着另一方借的赌债就不属于共同债务;二是若一方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离婚时法院会依法少分或不分给伪造方财产。如果您对共同债务的具体举证责任、债务清偿的执行流程,或是遇到债务隐匿等复杂情况仍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