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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有哪些出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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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04 · 2238人看过
导读: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分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出资方式有别。普通合伙人可用货币等多种方式出资,还能用劳务出资,劳务出资需评估作价,可协商或委托评估。有限合伙人可用货币等作价出资,不得以劳务出资,因其难以评估价值与担责。合伙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需办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依法办理。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有哪些出资方式

一、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有哪些出资方式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分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出资方式有所不同。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劳务出资需评估作价,可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出资。因为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劳务出资难以评估其价值并承担相应责任。合伙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二、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方式有哪些

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方式分两种。其一,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由于有限合伙人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普通合伙人拥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可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执行日常经营管理、交易决策等事务。其二,委托执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委托一个或数个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受委托的合伙人应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需注意,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但参与选择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不视为执行事务。

三、有限合伙企业能否设立一人公司

有限合伙企业可以设立一人公司。根据法律规定,一人公司包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单独出资设立,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

有限合伙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但具有民事主体资格,能够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因此,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法人股东,有资格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过,有限合伙企业在设立一人公司时,要遵守一人公司相关规定,如在公司登记中注明法人独资等。

在探讨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有哪些出资方式时,除了常见的货币、实物出资外,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也可作价出资。劳务出资一般不适用于有限合伙人,但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另外,合伙人还可以用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这些出资方式各有特点,能满足不同合伙人的需求。你是否对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有更深入了解的需求呢?若对出资方式的选择、评估作价等方面存在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助你明晰相关法律规定与操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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