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青岛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女律师——孙伟伟。她在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凭借着多年的执业经验和专业能力,在刑事领域闯出了一片天地。
孙伟伟律师拥有法学专业法学学士的教育背景,自执业以来,她已经办理了超过300件刑事案件。她始终秉持着“专业、尽责、务实”的执业理念,对待每一个案件都全力以赴。她不仅是律所的骨干力量,还担任着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律师代表等重要职务,这足以证明她在行业内的影响力和认可度。
孙伟伟律师的专业能力还体现在她所获得的荣誉和拥有的专业证书上。她撰写的《新刑诉法解释专家意见的审查与质证》获得了山东省优秀律师论文三等奖,这充分展示了她在学术研究方面的深厚造诣。此外,她还拥有企业合规师(高级)证书,这为她在处理各类法律事务时提供了更全面的专业支持。
在孙伟伟律师办理的众多案件中,刘XX袭警案尤为引人注目。犯罪嫌疑人刘XX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吵,在民警处理完现场后,他上前阻拦民警离开,还拉拽、殴打民警,甚至用土块砸民警车、推搡民警、用土块摁压民警面部,最终被民警控制,并因涉嫌袭警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面对这样复杂的案件,孙伟伟律师凭借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敏锐的法律洞察力,对案件进行了深入分析。她认为,本案的核心在于行为人行为是否具有暴力性。通过仔细研究案发当时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民警的笔录以及现场监控录像,她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妨害了民警执行公务,但并不具有给民警造成伤害的危险性。因此,她依法提出应将其行为认定为妨害公务罪,并且刘XX犯罪情节轻微、危害性不大,依法可做不起诉处理。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即袭警罪、妨害公务罪是否需要取得被伤害民警或执行公务人员的谅解书。孙伟伟律师与办案人进行了深入沟通,她认为袭警罪、妨害公务罪保护的法益不是警察、执行公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因此这类案件被害人不是警察以及执行公务人员,本案不需要取得谅解书。虽然在实践中,很多地区的办案人员仍旧坚持这类案件必须取得被袭击警察或者执行公务人员的谅解书才能缓刑或者不起诉,但孙伟伟律师坚持自己的专业判断。
最终,在孙伟伟律师的不懈努力下,本案争取到了酌定不起诉的结果,案件在检察院阶段办理终结。这一结果不仅为当事人刘XX带来了公正的判决,也充分展示了孙伟伟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办案水平。
孙伟伟律师以她的专业优势、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坚定的执业理念,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赞誉。无论是刑事控告、取保候审,还是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领域,她都能够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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