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胁迫婚姻必须上诉么
受胁迫结婚,不是必须上诉。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或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此为一审程序,并非上诉程序。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诉讼。若受胁迫方对撤销婚姻的一审判决不服,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若对裁定不服,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所以,受胁迫婚姻先可走一审程序请求撤销,对结果不服才涉及上诉。
二、受胁迫婚姻的撤销时限是多久
受胁迫结婚,受胁迫的一方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撤销时限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若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该“一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若受胁迫方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婚姻将继续有效。
三、受胁迫婚姻能否反悔
受胁迫结婚可以反悔。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若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则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这里的胁迫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查证属实会依法撤销婚姻。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当探讨受胁迫婚姻是否必须上诉时,要知道受胁迫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除了上诉,还有其他途径可供选择。比如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会撤销该婚姻登记,宣布结婚证作废。但如果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纠纷,就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您是否正面临受胁迫婚姻相关的困扰呢?要是对撤销婚姻的具体流程、财产分割等问题仍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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