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舞台上,有这样一位律师,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他就是周耀东律师,执业于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以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在法律界崭露头角。
周耀东律师拥有深厚的学术背景,本科就读于烟台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是西北政法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他曾在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民四庭以及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这些经历不仅让他熟悉了司法程序和企业资产管理,更为他的律师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执业至今,周耀东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47件,其中深耕民商事合同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47余件。他尤为专精于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离婚、侵权责任、房屋买卖、劳动争议等案件,占比约70%。同时,在融资租赁、工伤、刑事(故意伤害、盗窃、诈骗、组织卖淫、知识产权犯罪、行政诉讼)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商事及执行领域,他同样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50余件,主要集中在票据追索、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执行追加、债权人撤销权等方面,占比约30%,并且熟悉执行穿透诉讼、刑民交叉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周耀东律师始终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法律范围内最大化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是案件代理的终极追求”的执业理念。他担任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委派调解员、西安市未央区浐灞1号社区法律顾问、西安市未央区消防单位法律顾问等职务,在不同的岗位上展现着自己的专业价值。从业以来,他独立办理案件180余件,案件办理结果及当事人反馈普遍较好,为委托人挽回了巨额损失。
在众多案件中,“诉股东因主体不适格对方撤诉案”充分展现了周耀东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办案智慧。2020年2月,A以个人名义与B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商铺租赁合同用于设立儿童乐园。合同签订前A支付意向金,其后由D支付装修押金及租金。2020年3月,A与D共同设立C公司并实际经营该儿童乐园,此后租金支付、补充协议签署等均由C公司实际履行。2021年10月,C公司出具《以物抵债承诺书》抵偿部分欠租。然而,B公司因未获足额租金,以A为被告起诉要求其支付欠租及利息。
在办案过程中,周耀东律师精准把握核心争议焦点。对于被告主体是否适格这一问题,他指出A系为设立C公司而以发起人身份签约,C公司成立后实际履行合同义务,B公司对此明知且接受,依据《公司法解释(三)》第二条,合同责任应由C公司承担,A非适格被告。在欠租金额方面,他主张应扣除已付的5万元履约保证金及5万元设备抵债款,并指出B公司未履行维修义务影响经营,依法可减免部分租金。对于资金占用利息是否成立,他强调疫情期间属不可抗力,C公司经营严重受损,非恶意违约,不应承担高额利息,且LPR四倍无法律依据。
在庭审中,周耀东律师围绕这些焦点充分举证、质证并发表代理意见。他全面梳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履约主体证据,如付款记录、补充协议、沟通记录、以物抵债文件等,证明C公司为真实合同相对方。同时,针对欠租金额和利息主张,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提出有力实体抗辩。通过专业、高效的庭内外沟通,他促使对方理性评估诉讼风险,最终B公司认识到A确非适格责任主体,主动申请撤回对A的起诉,案件以撤诉结案。
周耀东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切实维护了当事人A的合法权益,避免其承担不当债务。他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不仅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誉,也为法律行业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相信周耀东律师将继续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高度的责任感,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法律的道路上书写更加辉煌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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