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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三十天冷静期过后多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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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04 · 2296人看过
导读: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可反悔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未申请,离婚登记申请失效,需离婚则要重新申请并经历冷静期。
离婚三十天冷静期过后多久失效

一、离婚三十天冷静期过后多久失效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未申请发给离婚证的,离婚登记申请失效。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持相关证件材料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未在该三十日内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需离婚的话,得重新申请、经历冷静期。

二、离婚三十天到了另一方不去怎么办

离婚冷静期30天届满后,双方需在接下来30天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另一方不去,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时,若想离婚,有两种途径。一是重新启动协议离婚程序,双方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重新经历30天冷静期等流程。二是通过诉讼离婚解决,主张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供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证据,由法院审理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三、离婚三十天的夫妻关系如何界定

1.离婚三十天即离婚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申请并发放回执单开始算。这三十天内,夫妻关系存续权利义务和正常婚姻一样,要相互扶养、忠实,共同处理财产、承担债务

2.冷静期内,若一方反悔,可带相关证件材料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核实后,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材料存档,婚姻继续有效。

当探讨离婚三十天冷静期过后多久失效时,需明确冷静期届满后,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的效力便就此终止。而一旦双方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正式解除。那么在这期间,如果一方反悔不想离了该怎么办?或者对于离婚登记的具体流程还有疑问,比如材料准备等问题。若你有这些困惑,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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