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张烜墚律师,他拥有丰富且独特的执业经历,曾做检察官5年,在天津市某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批捕科)工作,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积累了大量刑事案件办理经验,还在区委办公室、区委督查室、区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厅工作锻炼。2015年转岗成为律师,至今已有10年。转岗后,他在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恶补民事和行政法律知识,经过3年学习和办案,学通了刑、民、行三大法律,尤其对处理各类“刑民行”交叉案件有着独到的见解。
2019年,张烜墚主任带领的团队规模达10人,2020年带领刑事团队加盟全国知名刑事专业律所——靖霖律所,创办靖霖天津分所,专注办理刑事案件。他执业以来,带领团队办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网络犯罪、性犯罪、刑民交叉等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取得各类无罪案例150余件,其中包括多个法院无罪判决,并有大量不起诉、公安机关撤案、公安机关解保当事人重获自由的案例,其办理的杨某某敲诈勒索二审改判无罪案,被评为全国十大无罪案例。
张烜墚主任首创“捕前辩护”概念,在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的辩护有独到经验,其亲自办理的捕前阶段介入的案件,不批捕概率在75%左右。此外,还有大量改变定性,重罪名变轻罪名,重刑期变轻刑期,实刑变缓刑的成功案例。他对二审案件辩护也颇有心得,代理的二审案件绝大多数都收到了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结果,代理的多起重大刑事控告案件帮助当事人追赃挽损,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服务地区为天津,现担任上海靖霖(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等多个职务,还是2024中国区LegalOne商业犯罪领域实力之星,擅长刑事辩护,专注刑事领域。
二、主办案例
2006年10月,被告人谭X以个人及天津XX公司名义与被害人彭X签订协议,彭X向XX08类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投资1000万元,换取公司30%股权(未实际办理变更登记)。款项到账后,用于支付原股东退股款、材料采购、公司运营及注册新公司等。项目因环评问题一度停工,后续取得完整审批并获行政许可。2015年,彭X以被骗为由报案,2017年4月谭X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公诉机关指控其虚构项目骗取投资款,涉嫌金额1000万元。
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经历多次延期及管辖异议审查。辩护律师张烜墚、高XX在案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他们紧扣“项目真实性”和“资金用途”两大核心,系统梳理项目从立项、环评到获批的全过程文件,有力反驳“虚构事实”指控;提交6组50余份证据,包括政府批文、银行流水、工商资料等,证明1000万元基本用于公司经营,削弱非法占有故意。
法院经审理认为,谭X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但其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资金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将公司车辆登记于个人名下,构成职务侵占罪。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谭X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责令谭X退还天津XX公司人民币55万元;公诉机关指控的合同诈骗罪不成立,依法予以驳回。
在这个案件中,张烜墚等律师精准定性辩护方向,全面举证还原事实,成功实现罪名降格,将原本的合同诈骗罪降为职务侵占罪,大幅减轻了当事人的刑责,还争取酌情从轻处罚,强调涉案车辆实际用于公司业务,促成法院在量刑时予以酌情从轻,实现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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