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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济南)青年律师工作委主任,执业超5年办500案,刑事民商业务皆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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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03 · 1342人看过
导读:姜凯文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有超5年执业经验,承办案件超500件。擅长刑事犯罪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还能担任私人和企业法律顾问。他秉持专业理念,在多起经济类犯罪案中获不起诉、缓刑等成果,经验丰富,值得托付。

姜凯文律师简介

姜凯文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本科学历,现于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370xxxxxxxxx3103,服务地区为济南,联系地址是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111号华润中心39层,从事律师行业已超5年。

姜凯文律师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他深耕刑事辩护及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90余件。尤其在经济类犯罪案件方面专精,此类案件在他办理的刑事案件中占比约80%,还多次成功为当事人取得不起诉缓刑等成果。同时,他在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委托合同纠纷汽车租赁合同纠纷以及演绎合同纠纷等细分领域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姜凯文律师秉持“忠于委托,极致专业”的执业理念,担任着多项重要职务,包括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盈科全国经济犯罪防范与辩护法律服务济南中心主任、盈科山东区域刑民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盈科全国刑民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

主办典型案例:涉嫌合同诈骗罪检察院撤回起诉

20XX年12月至2017年1月,被告人艾XX与李XX为购买镀锌卷,先后与李某、杨某、高某等人订立镀锌买卖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艾XX与李XX收到全部货物,先支付部分货款获取他人信任,延迟合同履行,后因履行不能逃匿,致使李某等人无法与其联络,涉案数额达XXX元。

在办理此案时,姜凯文律师进行了精准的法律分析。他认为,首先,被告人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合同诈骗罪。从言辞类证据能看出被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交易时被告具有履行能力,采购目的是扩大经营,不应认定为犯罪;要严格区分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的界限,出现经营问题后继续经营是经营者的正常选择,其经营目的不应认定为犯罪目的,不属于犯罪的间接故意;被告坚持还款并出具相应欠条,没有躲避债务的意图;被告未及时还款是经营不善及诸多市场因素导致,并非其主观意愿。其次,交易时被告人没有虚构事实的行为,受害人在交易时不存在任何错误意识,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构成要件。最后,刑法应保持谦抑性,该案被害人均可得到民事救济,刑法不应过度干预,要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犯罪,避免司法机关过度干预。

案件最终取得了良好结果。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检察院以证据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决定对被告人艾XX、李XX撤回起诉。法院认为人民检察院的撤回起诉决定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回对被告人艾XX、李XX的起诉。检察院经审查并补充侦查,认为起诉书认定的犯罪事实证据不足,不能充分证明被告人艾XX具有犯罪动机和目的,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艾XX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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