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时被告要求原告承担债务是否可行,需视该债务性质而定。若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此时被告要求原告承担债务合理合法。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指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如夫妻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债务。若为一方个人债务,如一方婚前债务、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且第三人知晓等情况,该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被告要求原告承担无法律依据。所以被告能否要求原告承担债务,关键看债务是否属夫妻共同债务。
二、离婚时被告如何争取利益
离婚时被告争取利益可从以下方面着手。财产分割上,依据《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被告要积极收集财产证据,证明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共同财产。若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被告可请求法院让对方少分或不分。债务方面,要明确债务性质。对于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被告不应承担。子女抚养权争取,法院会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被告若想获得抚养权,需证明自身抚养条件更优,如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等,若孩子满八周岁,其真实意愿也很关键。此外,若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被告还可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三、离婚时被告没有证据怎么办
离婚诉讼中,若被告没有证据,首先需明确自身主张。比如若主张夫妻感情未破裂,可从双方日常生活的相处细节阐述,如一直相互关心照顾等。若涉及财产分割争议,即便没直接证据,也可依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等基本法律规定说明情况。例如婚后双方收入应属共同财产,对方不能私自转移隐匿等。被告应积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线索,如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等。同时,在庭审中充分阐述事实和理由,通过合理表达争取法官的理解与支持。即使当下无直接证据,也可通过对事实的清晰陈述及合理逻辑分析,影响法官对案件的判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探讨离婚时被告要求原告承担债务是否可行这个问题时,关键在于债务的性质认定。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双方都有偿还义务,被告要求原告承担是合理的。但要是属于个人债务,被告的要求就缺乏依据。比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就属于个人债务。那对于债务性质的准确判断、如何收集证据证明债务归属等问题,您还有疑问吗?若您想深入了解离婚债务相关法律细节,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