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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共同财产能否给予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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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02 · 1477人看过
导读:夫妻离婚后已分割的财产属个人财产,可自主处分。未完成分割时,一方不能擅自将共同财产给予他人,因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非日常需协商一致。擅自给予他人,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若受让人符合善意取得则难追回,受损方离婚分割财产时可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
夫妻离婚后共同财产能否给予他人

一、夫妻离婚后共同财产能否给予他人

夫妻离婚后共同财产已完成分割,各自分得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给予他人,这是处分个人财产的合法行为。但在离婚时若未完成共同财产分割,一方不能擅自将共同财产给予他人。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共同财产,应协商一致。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共同财产给予他人,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若受让人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则难以追回,受损方可以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

二、夫妻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只能归一方吗

夫妻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并非只能归一方。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监护权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双方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均享有监护权。 不过在实际生活中,会涉及直接抚养权的问题,离婚后孩子一般由一方直接抚养,但这并不意味着另一方监护权丧失。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仍有监护权利和义务,比如关心孩子生活、教育,对侵害孩子权益行为可依法维护等。 所以,夫妻离婚后双方对孩子都有监护权,并非只能一方拥有。

三、夫妻离婚后怎么分割共同房产

夫妻离婚分割共同房产,首先尊重双方意愿,若能协商一致,按协商方案处理。 若协商不成,法院一般按以下规则判决: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应当准许;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根据当事人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实践中,对于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通常均等分割;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探讨夫妻离婚后共同财产能否给予他人这个问题时,我们知道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需遵循法律规定与双方协商。其实,除了能否给予他人,还有一些与之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如果一方私自将共同财产给予他人,另一方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还有,在分割共同财产时,若涉及到某些特殊财产,其处理方式又有何不同。这些问题对于妥善处理离婚后的财产关系至关重要。要是你对这些方面存在疑问,或者对离婚后共同财产的任何问题仍有困惑,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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