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宿州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刘刚,他在法律领域深耕已逾13年,现执业于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
刘刚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为他的执业生涯奠定了坚实基础。他在多个专业领域展现出卓越的业务能力,尤其在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诉讼业务,以及公司上市等非诉讼业务方面业绩突出。他目前担任宿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同时亦是宿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公司法律和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此外,他还具备中级经济师职称及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发行与承销),这种跨领域的知识储备使他能够为客户提供多维度、深层次的法律支持。
在执业过程中,刘刚律师曾参与办理多起由公安部及安徽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重案要案,积累了处理复杂、疑难案件的宝贵经验。他始终秉持严谨审慎的工作态度、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坚持以诚信与正直作为执业准则,致力于在每一个案件中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面我们来看刘刚律师代理的一起典型案件。2017年X月X日,于某某驾驶四轮拖拉机沿XX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江苏XX建设公司承建的施工路段时逆向行驶发生侧翻,造成于某某受伤,乘坐人赵X(于某某妻子)当场死亡、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X大队认定,于某某违章驾驶是形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江苏XX建设公司未做到在施工路段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是形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于某某负主要责任、江苏XX建设公司负次要责任、赵X无责任。
死者赵X的丈夫于某某、儿子于甲、于乙、父母赵X、朱X等五人因赔偿问题与江苏XX建设公司协商不好,委托刘刚律师向人民法院起诉。据了解,刘刚律师在接手案件后,注重在司法实践中灵活运用法律知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为委托人量身定制了切实可行的诉讼策略。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江苏XX建设公司未做到在施工路段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在本次道路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对五原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参考《安徽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相关数据,五原告因赵X死亡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416821元。因被告在此次事故中负次要责任,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由被告承担五原告损失共计125046.30元。
刘刚律师凭借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法律权益。他在这起案件中的出色表现,正是他一直以来致力于为每一位委托人提供优质、负责任法律服务的生动体现。相信在未来,刘刚律师将继续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素养,为更多当事人排忧解难,维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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