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如何提出清算申请
股东提出清算申请,通常分自行清算和强制清算两种情形。
自行清算时,有限责任公司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解散决议后,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开展清算工作。
强制清算需向法院提出。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在公司陷入僵局等法定情形下,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申请时需提交公司僵局或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等证据、公司及股东信息、公司财务资料等,法院受理后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股东如何提交解散公司
股东提交解散公司可按以下途径:一是自行协商解散,当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或股东会决议解散,股东可依章程和程序召开股东会,表决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二是司法解散,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提起诉讼时,要准备好证明公司经营管理困境等相关证据,按民事诉讼程序进行。
三、股东如何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需满足法定条件。首先,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包括公司僵局等情形。
股东提起诉讼时,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要明确记载股东与公司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解散公司)、事实与理由(详细说明公司经营管理困难的具体情况)等内容。
需注意,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且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以公司为被告,其他股东可列为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要遵循法定程序,提供充分证据支持自身主张,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公司相关利益平衡。
在探讨股东如何提出清算申请时,我们了解了相关的法定流程和条件。但股东提出清算申请后,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而且,如果在清算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股东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对于清算申请后续的这些问题,若你还有疑问,不要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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