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破产清算股东不配合怎么处理
若公司破产清算时股东不配合,可采取以下措施。若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股东承担相应责任。
若股东拒不配合提交财务资料等,管理人可向法院申请对其采取罚款等强制措施。同时,对于不配合清算且造成损失的股东,其他股东可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其赔偿责任。此外,相关部门可将不配合的股东纳入失信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以促使其配合公司破产清算工作。
二、公司破产清算的赔偿顺序是什么
公司破产清算的赔偿顺序如下: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前者如破产案件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分配债务人财产费用等,后者如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其次是职工权益,包含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再次是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即除职工基本社保费用外的其他社保费用,以及公司拖欠的各种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如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等。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三、公司破产清算财产保全费是否能退
公司破产清算时财产保全费通常不能退。财产保全费是当事人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时缴纳的费用,目的是保障将来判决能得以执行。根据规定,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在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中,财产保全费属于破产费用或共益债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所以财产保全费已用于保障破产程序顺利进行等相关事宜,并非退还申请人,而是从破产财产中进行支付清偿。
当面临公司破产清算股东不配合的情况时,处理起来确实较为棘手。首先,可尝试与股东沟通,明确告知其不配合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若沟通无果,公司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同时,要注意收集股东不配合的证据,以便在后续过程中维护公司及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你在公司运营中是否遇到过此类困扰呢?如果对于公司破产清算股东不配合的具体法律程序、证据收集要点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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