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协议离婚有什么特殊的规定
协议离婚有以下特殊规定:
1.双方自愿: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合意,任何一方不得强迫。
2.书面协议: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期限:期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5.效力确定: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通过,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自离婚证颁发之日起解除。
二、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有啥特殊规定
协议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自愿、公平原则。一般而言,夫妻共同财产应均等分割。
特殊规定方面,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对于一些具有特定用途或性质的财产,分割时需特殊考量。比如,涉及知识产权的收益,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明确可以取得的,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还有,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总之,协议离婚财产分割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确保公平合理。
三、协议离婚债务分担有啥特殊规定
协议离婚时债务分担有以下特殊规定:
首先,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由一方承担,该约定也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其次,若债务是一方的个人债务,比如一方婚前所负债务、因个人不合理开支所负债务等,则由该方自行承担。
再者,离婚协议中关于债务分担的约定,需明确、合理。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签订的债务分担协议,受损害方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
最后,要注意债务分担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总之,协议离婚时债务分担既要遵循法律规定,又要确保公平合理、不损害第三方利益。
当探讨对于协议离婚有什么特殊的规定时,除了双方自愿、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等基本要求外,还有一些要点需关注。比如在冷静期方面,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若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你是否正面临协议离婚相关困惑呢?若对协议离婚的特殊规定、流程细节还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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