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公共安全 > 超市摔死孩子谁负责

超市摔死孩子谁负责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17808人看过
导读:对于超市摔死孩子谁负责这一问题,是要根据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超市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超市就不承担责任;反之,就要承担。孩子无论是行为上、还是生理上都不成熟,父母对孩子是负有监护义务,所以要随时保障孩子的安全,防止发生意外。
超市摔死孩子谁负责

一、超市摔死孩子谁负责

超市摔死孩子谁负责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孩子死亡是因为超市没有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的话,可以要求超市按过错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超市如果超市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那么超市是没有义务对小孩子的伤害承担责任的。

二、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1、特征

(1)行为人是对受保护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人。

(2)行为人对于受安全保障义务保护的相对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

(3)受安全保障义务人保护的相对人遭受了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

(4)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2、构成要件

(1)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

(2)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相对人受到损害;

(3)损害事实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行为的行为人具有过错。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分为设施、设备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服务管理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对儿童违反安全保障义务、防范制止侵权行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四种具体类型。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的赔偿责任分为三种:自己责任、替代责任和补充责任。

3、归责原则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承担责任,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责任。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和《侵权责任法》第37条的规定就属于过错责任

之所以实行过错责任,而不实行无过错责任,主要是为了平衡社会利益。法律设定安全保障义务,在对受害人提供必要保护的同时,不能不考虑对安全保障义务人如果科以过重的无过错责任所带来的消极作用。

对于超市摔死孩子谁负责这一问题,是要根据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超市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超市就不承担责任;反之,就要承担。孩子无论是行为上、还是生理上都不成熟,父母对孩子是负有监护义务,所以要随时保障孩子的安全,防止发生意外。 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盐城律师

网站地图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延伸阅读:

更多#公共安全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公共安全最新文章

遇到公共安全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